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标准问题收集汇总管理办法》于2017年8月14日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标准问题收集汇总管理办法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