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专项整治
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严振带队督导东莞市疫情防控和药店哨点监测工作
发布时间:2022-01-14 16:13:26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63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部署,1月10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振带队到东莞市督导“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和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

  督导组到零售药店进行实地督导检查,重点督导零售药店是否落实“进店三查验”,即“测体温、出示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特别是对零售药店是否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购买《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内药品人员信息的登记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对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在2021年东莞1213疫情期间的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督导组指出,东莞市零售药店数量多,哨点监测和检查工作任务重,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仅用3天时间就完成了全市近8000家次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保持对零售药店落实哨点监测工作的巡查和查处力度;同时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力度,进一步排查风险隐患,切实发挥了零售药店哨点预警监测作用,为东莞疫情的高效处置作出了积极贡献。

  督导组强调,目前国际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多变,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确诊病例,随着春节即将到来,人员流动会更加频繁,各地监管部门要慎终如始从严从紧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心态,切实把零售药店特别是农村地区药店哨点监测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把“管行业就要管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地监管部门和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购买《目录》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覆盖面,对屡次未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的企业要严肃处理。(省局药品监管二处供稿)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