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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四打击四规范”第六期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14-10-27 16:44:20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93 【字体: 打印

为保障农村食品安全,河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多项措施加大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整治力度。

一、清理规范,摸清底数。全市各相关部门紧紧围绕“四打击四规范”工作要求,扎实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清理规范行动。整治过程中,各县区全面摸清辖区内小作坊底数,建立小作坊信息登记档案,认真收集分析本辖区小作坊产品、分布地域、风险隐患等信息,清查取缔无证无照“黑窝点”。经排查,全市共有食品生产小作坊595户,其中农村地区418户。

二、把握重点,严格监管。立足小作坊存在的现实问题,我市本着“监管、规范、引导、便民”的原则,将坚持整治与帮扶并举、集中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重点整治小作坊卫生条件差、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及病死畜禽等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或掺杂使假、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规违法生产行为。近期源城区局重点对农村河粉生产小作坊进行整治。经调查,有3家小作坊生产的河粉主要销售至辖区内部分幼儿园、中小学食堂和大排档,销售量大,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这些小作坊存在加工原料无索证索票、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生产场所卫生条件较差、未执行出厂检验制度等。该局立即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及时整改,并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要求》,与小作坊负责人签订《小食品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告知小作坊负责人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来源不明、标识不清的原材料或化工产品生产食品,依法诚信生产。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东源、连平县局通过实地突击检查的方式,对辖区内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了重点清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食品加工小作坊负责人详细讲解了《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小作坊业主正确认识个人经济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关系。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全民监督食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使得食品安全工作更加长效化、常态化。

今后我市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消除农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隐患,切实从生产源头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

河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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