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我局已依法注销下列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 |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 | 注销原因 | 注销日期 |
1 | 广东汇丰药业有限公司 | 粤AA763000264(原证号:粤AA7630264) | 2024年9月18日 | 不具备经营药品的基本条件 | 2023年8月7日 |
2 | 深圳市一德堂医药有限公司 | 粤AA755000389(原证号:粤AA7550389) | 2024年7月11日 | 不具备经营药品的基本条件,许可证超过有效期 | 2023年8月11日 |
3 | 深圳市豫兆临药业有限公司 | 粤AA755000621(原证号:粤AA7550621) | 2024年10月17日 | 不具备经营药品的基本条件 | 2023年8月11日 |
4 | 深圳华方慧医药有限公司 | 粤BA755000537(原证号:粤BA7550537) | 2025年5月28日 | 不具备经营药品的基本条件 | 2023年10月25日 |
5 | 广东五洲全新医药有限公司 | 粤AA020000924(原证号:粤AA0200924) | 2024年8月20日 | 不具备经营药品的基本条件,许可证超过有效期 | 2024年8月21日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