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食药监通〔2014〕172号
东莞市金源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撤销日期 |
撤销证书机关 |
A-GD-14-0793 |
东莞市金源药业有限公司 |
东莞市寮步镇横坑三和工业区宝塘路东涛楼第二栋四楼 |
2014年11月27日 |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特此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