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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GSP认证证书公告(2015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15-01-30 15:52:24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02 【字体: 打印

粤食药监药通〔2015〕15号

清远市嘉兴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经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撤销日期

违法事实

A-GD-11-0218

清远市嘉兴医药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新县太和镇明霞大道中3号B座首层

2015年1月30日

非法生产中药饮片;在许可批准的仓库外存放药品;未建立与中药饮片相关的质量体系文件、计算机管理系统;企业的计算机系统未能实现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质量管理部从未对该公司购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供应商进行评估,从未参与或指导中药饮片验收工作,未按要求履行职责;采购中药饮片时未对供应商及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审核;未能提供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养护、出库复核记录;销售药品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A-GD-14-0724

清远市润粤医药有限公司

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5层D号

2015年1月30日

非法生产中药饮片;在许可批准的仓库外存放药品;部分中药饮片采购时未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质量管理部对本企业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监督不到位,未能有效履行职责;销售中药饮片未建立完整的销售记录。

A-GD-14-1159

清远市诚惠药材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城下廓二街丽景广场B7B8幢二楼

2015年1月30日

在许可批准的仓库外存放药品;质量管理部对本企业未经许可设立仓库的行为未予以制止,未按要求履行职责;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在岗。

B-GD-13-030

清远市邦健医药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城区东城笔架北路青云新村十七幢二层

2015年1月30日

在许可批准的仓库外存放药品;质量管理部门未按要求履行职责;部分库房未配备有效调控温湿度的设备及自动监测、记录库房温湿度的系统;部分中药饮片采购时未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未建立真实完整的中药饮片采购记录。

特此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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