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食药监药通〔2015〕66号
广东金保利医药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经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许可证号 |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撤销日期 |
违法事实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粤AA6600615 |
A-GD-14-0866 |
广东金保利医药有限公司 |
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城朝阳路中段193号四层、五层 |
2015年5月13日 |
该公司仓库已改变用途,已变为学校的功能室,公司办公场所紧闭无人办公,经电话与企业负责人姚韧沟通,企业负责人声称当天无法回来接受检查,现场检查期间也无相关人员配合检查,已不具备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条件。 |
严重失信 |
粤AA6631124 |
A-GD-14-0829 |
惠来县新药特药公司 |
惠来县惠城镇南门大道19号自编号1号2楼 |
2015年5月13日 |
1.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在职不在岗。 2.该公司的计算机系统不符合对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的要求。 3.企业的计算机系统未能实现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 4.企业采购药品时未对首营企业进行审核。 5.企业采购药品时未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审核。 |
严重失信 |
粤AA6600553 |
A-GD-14-0862 |
陆河县康达药业公司 |
陆河县城吉安六街38号1层 |
2015年5月13日 |
1.企业将大量药品存放在注册地址的一楼办公区。 2.企业位于四楼的阴凉库存放大量药品,但未开启空调,库内温度显示为26.1度。 3.未能提供存放在注册地址一楼办公区冷柜内中药饮片的购进发票。 4.现场检查时未能提供其经营药品的购进记录。 5.企业位于四楼阴凉库内大量药品和非药品混放。 6.现场检查时未能提供其经营药品的销售发票。 7.现场检查时未能提供其经营药品的销售记录。 |
严重失信 |
特此公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