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源城区益众堂药店等2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撤销日期 |
主要违法事实 |
C-GD-14-HY-178 |
河源市源城区益众堂药店 |
河源市源城区光明路北138-1号 |
2016.11.21 |
1.企业未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 2.企业未对营业场所温湿度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 3.企业开展药品拆零售销售的未做好拆零销售记录。 |
C-GD-14-HY-431 |
河源市健华药店 |
河源市源城区东埔太阳升岗岌68-2号 |
2016.11.21 |
1.企业未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2.企业采购药品未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未建立合格供货单位档案; 3.企业开展药品拆零销售未做好拆零销售记录。 |
特此公告。
二O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