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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通告(2017年 第62号)
发布时间:2017-05-19 16:22:15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52 【字体: 打印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7年 第62号

  广东国丰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45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违法事实

撤销

日期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1

广东国丰药业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

粤AA7630859

证书编号:

A-GD-17-0009

注册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空港大道自编88号嘉大广场B1509房

法定代表人:

陈欣

质量负责人:

谢桂杰

2017年5月11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 该企业未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未能实现药品可追溯。

2. 企业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符合企业的实际。

3. 企业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未组织开展内审。

4. 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未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

5.企业的库房与经营规模不相适用。

6.企业经营中药饮片未有专用的库房。

7.企业未按药品的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

8.企业留存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法定授权书未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

9. 企业计算机系统数据的录入不符合操作规程。

2017年5月17日

严重

失信

 特此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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