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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的通告(2017年 第72号)
发布时间:2017-05-31 15:32:58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38 【字体: 打印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7年 第72号

广东晓华医药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45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违法事实

撤销

日期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1

广东晓华医药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

粤AA0200517

证书编号:

A-GD-14-0898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名门大厦豪名阁908号法定代表人:

杨速强

质量负责人:

文娟

2017年5月11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企业销售药品未按规定开具发票。

2.企业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未组织开展内审。

3.企业退货管理不符合规定。

2017年5月26日

严重

失信

2

深圳市普济乐药业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

粤AA7551509

证书编号:

A-GD-14-0827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辅城坳社区嘉城路83号10楼1001

法定代表人:

周章洪

质量负责人:

彭波

2017年5月11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企业销售部分药品未按规定开具发票。

2.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未对部分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的合法性、购进药品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3. 企业药品堆码垛与库房内墙、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小于30厘米。

2017年5月26日

严重

失信

 特此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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