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永祥医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45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 /GSP认证证书 |
违法事实 |
撤销 日期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深圳市永祥医药 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粤AA7550023 证书编号: A-GD-14-0541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1906、2003房 法定代表人: 许东森 质量负责人: 余灵 |
2017年9月11日至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 1.企业未依法经营药品。 2.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未有效指导并监督药品的储存。 3.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未组织对冷库、冷藏箱、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的验证工作。 4.企业质量负责人未在岗。 5.企业温湿度监测系统不能有效报警。 |
2018年2月28日 |
严重 失信 |
特此通告。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