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医院申请,我局依法注销并收回鹤山市中医院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特此通告。
许可证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科(室)地址 |
许可证类别及科(室)名称 |
有效期至 |
备注 |
放药用字第14-014号 |
鹤山市中医院 |
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24号 |
门诊大楼二楼 |
二类,甲亢碘-131治疗专科 |
2020年01月04日 |
企业申请注销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