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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乐尔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红外额温计主动召回
发布时间:2023-03-17 09:57:44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深圳市乐尔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红外额温计,生产批号为210119-1,经检查发现,所检项目不符合皖药监综密【2022】26号文附件5《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方案》中“检验:1.红外体温计”的要求,深圳市乐尔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发起主动召回。

  深圳市乐尔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红外额温计(注册证号:粤械注准20192070866生产批号:210119-1)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4

  2023年3月14日

  深圳乐尔康-红外额温计-召回报告表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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