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械罚〔2023〕2001号)
发布时间:2024-01-15 09:04:49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34G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药监械罚〔2023〕2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符合规定一次性使用无菌采样拭子

违法事实

当事人生产的一次性使用无菌采样拭子(批号:2210002,型号规格:WD01M)“2.5旋转摩擦度”项目,经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和深圳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复验,均不符合粤械注准20212221814《一次性使用无菌采样拭子》产品技术要求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第八十六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74506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2269.1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2月26日

处罚有效期

3年

处罚机关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数据来源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