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经监测发现,2016年6月份在我省行政区域发布的保健食品违法广告2条次,涉及1个品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广告中标示名称为“青钱神茶”的保健食品,产品名称为“降糖神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数据库查询,对应的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7)第061号”,生产企业为“江西省修水神茶集团公司”,保健功能为“调节血糖、调节血脂”,但该保健食品广告宣称“喝这个茶身体好,不进医院,什么毛病都没有,天天吃得饭睡得好”、“你别看它是茶,可是它比降糖药管用”、“浑身上下的老毛病全管用”。该产品宣传含有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职能,对公告中涉及的品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请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以免造成自身健康和经济权益的损害。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