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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广告案例分析—电子灸治疗仪
发布时间:2015-03-18 15:45:34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96 【字体: 打印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广告监测中发现,广告中标示名称为“艾灸仪”,产品名称为“电子灸治疗仪”医疗器械在发布广告中含有以下涉嫌严重违法情形:1、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2、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保证。该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已被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在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械及保健食品时,请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的功能主治和功效,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谨防虚假违法广告的欺骗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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