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阳光政务专栏 > 监督检查 > 监管信息公开
药品生产安全延伸检查(中药材GA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报(2023年第5号)
发布时间:2023-12-29 15:53:46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3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药监办药一〔2023〕193号),我局于11月在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协助下,对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柴胡基地开展延伸检查(中药材GAP符合性检查),现通报如下:

被检查

主体

被检查

品种

中药材

品种

中药材

企业

基地面积

(亩)

基地地址

检查结果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小柴胡颗粒

柴胡

山西天熙药业有限公司

614.37

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宏伟乡

符合要求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相关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