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阳光政务专栏 > 监督检查 > 监管信息公开
药品生产安全延伸检查(中药材GAP符合性检查)结果通报(2023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23-12-29 15:51:07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34 【字体: 打印

  根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药监办药一〔2023〕193号),我局在11月联合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的栀子基地开展延伸检查(中药材GAP符合性检查),现通报如下:

被检查

主体

被检查品种

中药材品种

中药材企业

基地面积(亩)

基地地址

检查结果

广东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栀子配方颗粒及饮片、炒栀子配方颗粒及饮片、焦栀子配方颗粒及饮片、栀子炭配方颗粒及饮片

栀子

江西一方天江药业有限公司

746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武山镇

符合要求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相关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