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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供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311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关于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瑶医瑶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5-12 11:07:25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22 【字体: 打印

粤食药监局药安函〔2017〕331号

关于提供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311号建议

会办意见的函

省中医药局:

根据《关于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瑶医瑶药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311号建议)的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局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局历来重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下简称中药材GAP)的组织实施工作,着力推进中药材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工作。结合建议内容,对于计划实施中药材GAP种植的少数民族地区中药材生产企业,我局将组织有关技术专家,开展现场技术指导工作,帮助企业掌握相关政策及技术要求,督促其按照中药材GAP标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把产地生态环境质量关,切实做好种养殖、施用农药、采收加工等关键工作的管理,确保中药材质量。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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