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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7-12-08 16:57:47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16 【字体: 打印

今年,我局共收到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政协提案18件,其中主办件9件,会办件9件,主要涉及食品安全监管、中医药事业发展、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内容,委员们意见中肯,反映了当前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为我局改进工作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参考。我局历来十分重视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一直把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作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推进剂,作为检查工作的一面镜子,做到了思想上有位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上有部署、措施上有保证。今年,我局在坚持以往的好做法、好作风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建议提案的答复和落实,承办的18件政协提案均按时办结,从收到的反馈意见来看,委员们对我局的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重视,把政协提案作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助推器

我局在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不仅满足于某一件提案的办理,而且注意结合部门工作深化办理,切实通过提案办理来影响和推动具体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整个提案办理过程中,局领导带头深化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认识,亲自主持召开提案办理研讨会,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督促落实工作,把提案办理工作变成推进工作的助推器。在局领导的带头和倡导下,我局各承办处室深化办理的意识得到了增强,不少处室抓住提案办理的契机,把提案办理与局中心工作和本处室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将提案办理工作成果转化为推动具体工作深入开展的动力。如《关于做大做强我省中药市场的提案》(第20170092号提案),由骆文智局长亲自领办,分管局长协助督办,各职能处室分工负责并成立办理工作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提案办理方案抓落实。

二、规范程序,切实增强办理工作实效

为进一步抓好提案办理责任落实,我局积极促进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由文来文往、纸上谈兵的“答复型”,向深入调研、积极采纳的“落实型”转变,让提案真正落到实处。对每一件提案,都做到严格办理程序,注重办理实效。

一是坚持统一分办制度。明确由政策法规处负责统一签收、局内分派、答复格式审核等各项工作,各业务处室按职能负责归口,指定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的同志具体负责提案答复以及与委员沟通协调工作。

二是建立内部协调制度。对涉及多个处室职能的建议,建立政策法规处协调、职能处室协调以及局领导协调三级协调机制,逐级协调确定主办处室,有效提高提案办理效率和质量。

三是严格跟踪督办制度。政策法规处全程跟踪督办,安排1名处领导和1名经办人员,具体负责全局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催办,并建立工作台账,对办理中各个时间节点、办理情况作详细记录。同时通过定期发催办提示等形式,确保每件提案都能按时保质完成答复。

三、统筹安排提高政协提案的“问题解决率”

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是“问题解决率”。要进一步发挥政协提案在推动部门工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解决问题、取得实效。问题解决了没有,问题解决得好不好,是衡量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主要指标,办理工作必须在解决问题上做文章、下功夫。我局创新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对短期内能解决的问题,限时解决;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制定具体规划,实行延伸办理。

四、积极沟通,不断提高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质量

我局认真落实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相关规定要求,始终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升办理质量。在政协提案的具体办理过程中,我局重点做好“五次沟通”把好“五关”,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即:在政协提案办理前,由分管局长亲自带领承办人员反复研读提案原文,在基本理解提案人的意旨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初步的办理工作方案,然后采取“走出去”主动联系、走访提案人,或“请进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深入了解提案的意图;在政协提案办理中,我局注意及时征询委员们对提案办理的意见,及时整理、分析,使提案办理更有针对性、可行性;在正式答复之前,我们要先把办理意见与代表进行沟通,坚持做到“满意再答复”,尽可能安排分管局领导亲自带队走访提案人,通报办理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随时与提案人保持密切联系,征求意见,推进办理工作;在正式答复后,再次征求委员的意见,以便于今后进一步改进办理工作。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一如既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探索办好提案工作的有效方式,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灵活性和时效性,充分吸收和借鉴政协委员提案,多措并举,提升办理质量,努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社会治理能力和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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