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公开
健全机制 注重实效 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发布时间:2017-12-08 16:59:02 来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06 【字体: 打印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省人大和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坚持从“汇民意、聚智慧、增共识”的角度出发,主动听取代表意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及时回应代表呼声。通过将建议办理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相结合、互促进的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我局的监管能力和水平,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办理总体情况

今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6件,其中主办与会办建议各8件。目前所有人大建议均已按时办结。从我局承办建议的构成来看,主要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食品追溯体系建设、食品检测中心建设等方面内容,都是当前民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也是当前我局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集中体现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从目前收到的反馈意见来看,代表们对我局的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

二、主要办理措施

(一)领导重视,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建议办理作为促进全局工作的强大动力,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在收到代表建议后,局领导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对每一份代表建议进行认真研读,充分了解代表们的真实意愿。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策法规处牵头协调,各相关处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做到每件建议逐一落实到职能处室和责任人,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在具体办理中,我局严格落实建议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进一步提升人大建议办理质量,着力健全政府系统“大督查”工作格局和体系。我局骆文智局长主动领办人大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食药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第1165号),并主持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在局领导亲自督导办理该建议的过程中,我局积极加强组织协调,多次与会办单位沟通具体办理事项,确保形成办理工作合力。同时建立办理工作台账,详细记录办理、沟通协商、督办等情况,对办理工作实行全过程、动态化管理。

(二)规范程序,切实增强办理工作实效

为进一步抓好建议办理责任落实,我局积极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文来文往、纸上谈兵的“答复型”,向深入调研、积极采纳的“落实型”转变,让代表建议真正落到实处。对每一件代表建议,都做到严格办理程序,注重办理实效。

一是坚持统一分办制度。明确由政策法规处负责统一签收、局内分派、答复格式审核等各项工作,各业务处室按职能负责归口,指定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的同志具体负责建议答复以及与代表沟通协调工作。

二是建立内部协调制度。我局建立了内部沟通协调机制,确立各个处室的建议办理负责人员,及时沟通解决建议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涉及多个处室职能的建议,建立政策法规处协调、职能处室协调以及局领导协调三级协调机制,逐级协调确定主办处室,有效提高建议办理效率和质量。

三是严格跟踪督办制度。政策法规处全程跟踪督办,安排1名处领导和1名经办人员,具体负责全局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催办,并建立工作台账,对办理中各个时间节点、办理情况作详细记录。同时通过定期发催办提示等形式,确保每件代表建议都能按时保质完成答复。

四是主动公开办理结果。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通知》精神,我局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积极探索推进。主办处室负责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充分与会办单位和建议提出人进行沟通的基础上,对于可以公开的答复内容,及时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着力提高建议办理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考核评估,不断提升办理工作质量

为进一步提升办理质量,我局着力健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将建议办理数量、办理情况、人大代表满意程度等纳入有关处室的年终考核,对建议办理成绩较好、得到建议人积极评价的处室给予加分;对不重视办理工作,办理质量差以及不按时提出会办意见或答复的,予以扣分。通过通报考核评估机制确保建议办理任务到人、目标到岗、责任到位。此外,我局还始终坚持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在办理过程中,我局积极与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沟通,在深入了解人大代表建议意图和其他相关部门建议的前提下,按时按质办理答复意见。在答复工作完成后,我局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做好承诺事项和相关措施的落实工作,跟踪问题解决的进展情况,督促落实长效管理,确保办理质量不断提升。

三、往年建议“回头看”检查情况

对于本届以来列入年度计划解决或跨年度规划办理的建议,我局均予以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代表答复中提到的办理措施或规划。其中,我局于2016年主办的《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1157号)被列入年度计划解决,我局通过以下措施落实建议要求:

(一)建立职能部门协作监管机制。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食安办牵头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经贸、农业、教育、工商、人社、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执法力度,互通执法信息,协同开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及周边。

(二)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一是今年4月份,我局联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卫计委印发了《关于学校食堂安全管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学校食堂开办者和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和规范管理能力,保障学校食堂就餐人群的饮食安全。二是开展“明厨亮灶”建设,通过在学校食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把食堂各环节的实时情况在学生就餐区或门卫室播放。三是积极开展学校食堂灭“C”行动。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推动C级学校食堂积极整改,加快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

(三)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飞行检查。我局每年都有针对性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飞行检查。检查组从受检地区提供的名录中随机抽取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小餐饮店、小士多店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省局会把存在的问题通报给所在地区的食品药监部门督促学校或经营者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查处。

(四)加强抽检,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等列为重点抽检和风险排查工作,并将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有机结合,对校园周边食品进行抽检,认真分析抽检结果,举一反三,查找隐患,加强对高风险品种、高风险危害因素的安全防范。

(五)狠抓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氛围。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力度,省食安办组织省教育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等联合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同时还开展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家庭开放日,参观优秀食品企业等活动,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四、遇到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认真研究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法定职责。在具体建议办理过程中,我局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如有些会办单位意见反馈不及时,影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进度。

目前,我局正在建立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我局计划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到该体系中,作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一环,完善相关办理制度,并细化实施办法,以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办理建议提案是政府职能部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我局将继续总结经验和不足,正确把握建议办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结合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改革发展方向,不断拓宽视野和思路,积极为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

附件:
分享文章到
返回顶部打印页面关闭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