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在湖北武汉召开药品经营协同检查工作总结会。会议听取浙江、山东、广东、湖北、重庆等5个省(市)牵头开展片区协同检查总体情况,天津、上海、安徽、河北、江苏等5个省(市)检查组组长交流了现场检查工作经验。会议研究讨论了药品经营监管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监管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
会议认为,药品经营协同检查是开展跨区域监管的重要手段,是跨省药品监管资源共享、协同联动的重要探索。各省药品监管部门要聚焦问题、聚焦企业、聚焦品种、聚焦整改,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切实保障药品经营环节质量安全。
会议要求,各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统筹强化对市、县药品经营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持续提升药品经营环节检查能力水平,进一步促进药品经营监管工作一体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