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国家药监局器械监管司组织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医疗器械监管风险会商会。核查中心、评价中心、南方所、受理和举报中心、传媒集团等单位围绕第三季度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和境外检查、不良事件监测、投诉举报、网络销售和舆情监测等情况进行风险会商研判处置。
会议要求,药品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强风险会商,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要加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的监管,确保风险发现在早期、处置在前期,切实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国家药监局相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10月24日,国家药监局器械监管司组织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医疗器械监管风险会商会。核查中心、评价中心、南方所、受理和举报中心、传媒集团等单位围绕第三季度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和境外检查、不良事件监测、投诉举报、网络销售和舆情监测等情况进行风险会商研判处置。
会议要求,药品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强风险会商,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要加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的监管,确保风险发现在早期、处置在前期,切实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国家药监局相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