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国家药监局局长焦红在京主持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听取河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5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及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和“十四五”规划实施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焦红强调,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到位、推进有序、成效明显,对此表示充分肯定。
焦红指出,各地要按照国务院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部署要求和国家药监局有关工作安排,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巩固成绩、拓展成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增加隐患排查强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拓展协同合作深度、确保工作取得更大实效。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消除一批风险隐患,完善一系列长效机制,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焦红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大力推进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和“十四五”规划实施,推动落实地方药品安全属地责任,着力解决药品安全工作重大问题。要提升监管队伍素质,强化专业监管能力,加快构建有效满足各级药品监管工作需求的检查员队伍体系。要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跨区域跨层级药品监管协同指导,推动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要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大力提升技术支撑机构能力,加强监管科学研究和智慧监管,加快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国家药监局综合司、政法司、药品注册司、药品监管司、器械注册司、器械监管司、化妆品监管司负责同志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在主会场参会,相关省级药监局负责同志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