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膏和其他口腔护理用品的主要目的是清洁和美化,符合化妆品的定义,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均将口腔护理用品纳入化妆品管理。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100号局令,颁布《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把牙膏正式列入化妆品的管理范畴。在化妆品行业监管职能调整后,201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将牙膏类产品列入化妆品监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