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佛山着力构建“高位推动、部门协作”机制,推动药品工作走深走实,在全省药品安全责任考核中连续被评为最高等次A级。
一是高位推动强统筹。出台《佛山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高位推进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连续三年开展市对区药品安全责任考核,以考促干、以考督改、以考增效。
二是融合监管勇创新。率先推行零售药店“守信快批”及融合监管模式,被省药监局列入综合改革创新重大项目并向全省推广;探索建立药品零售“云监管”和中药全产业链监管模式,实现从种子到产品全链条管控。
三是协同联动严执法。联合公安、医保等多部门制定“两法衔接”系列文件,建立常态化协同机制,组织开展“春雷”等专项整治行动,近一年来,累计通报线索31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6宗。
四是多重治理聚合力。成立市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深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联合惩戒机制,构建药品安全治理新格局;连续13年多部门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并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
五是闭环监管保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全力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定期召开风险研判会议,建立闭环风险管控机制;深化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率先探索中药饮片“一渠道一码”精准追溯模式。
六是先行示范促发展。发挥药品监管“省市共建”合作机制优势,推动5个省级药品公共服务平台落户三水区,全面建设综合改革云东海先行区;持续推动中药配方颗粒“标准领航”建设,出台全产业链监管工作指南;推动首个“港澳药械通”产品落地佛山。(佛山市市场监管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