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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四强化”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2-07-08 22:02:09 来源:茂名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0 【字体: 打印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茂名市市场监管局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通过“四强化”抓好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强化药品生产流通环节专项整治。重点对药品生产领域中药品生产主体资格、物料管理、生产管理和检验及放行管理等四大方面开展深入细致检查。已检查3家企业,共发现11项风险隐患情况,建立隐患排查工作台账,实行逐条销号管理。目前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重点做好辖区内疫情防控用药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对辖区内经营和使用疫情防控用药,特别对公众需求量大的“连花清瘟胶囊(颗粒)”等品种开展重点专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药品零售企业26家次,发出限期整改17家次,责令停业整顿9家次。

  强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对辖区内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和使用单位(含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进行定向监管巡查,持续加强经营使用环节产品质量监管。监督检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使用单位359家次。其中检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企业232家次,责令改正1家次;检查开展核酸检测使用单位127家次,责令改正2家次。

  强化化妆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重点聚焦以祛斑美白、祛痘、面膜类、儿童类、染发类等高风险化妆品为重点整治品种。以妇婴专营店、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展销会、城乡结合部经营企业、网络销售平台等为重点整治场所,对生产企业使用禁用物质、未经批准新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检查生产企业9家次,责令限期改正8家次;检查线下经营企业803家次,责令限期改正80家次;检查平台内化妆品经营企业155家次,责令限期改正4家次;立案处罚2宗,结案2宗。

  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强化药品检测机构、公安、检察、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协同配合、同向发力,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积极推进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违法信息及时通报给公安、检察部门;强化信息研判,及时牵头召开案情研判座谈会议,会同公安、检察等部门对案情分析研判。

  下一步,该局坚持监管执法“一体化”相结合,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方面的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强化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切实把“严”的主基调贯穿药品监管工作全过程,进一步深入推进药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茂名市市场监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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