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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2019年“全国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活动启动
发布时间:2019-11-15 09:53:17 来源:其他 浏览次数:259 【字体: 打印

  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使广大公众了解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安全、合理用药的科技知识,保障公众健康,11月15日,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荣基国际广场举行了湛江市2019年“全国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活动启动仪式。这次活动由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湛江市卫生健康局、湛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湛江市荣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协办。

  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林鋆明出席活动并讲话,他表示,举行“全国安全用药月”科普宣传活动,可以进一步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增强公众安全用药意识,提高群众安全用药水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从严监管,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进一步加大药品监管力度,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药品企业要守法合规经营,主动履行主体责任,全市医药企业、医疗机构、相关社会组织、学术团体和广大药学工作者,要积极加入到国家倡导的安全用药科普行动中,社会各界要以更加热心更为理性的态度关注安全用药问题,全民齐力倡导科学合理用药的正能量。

  启动仪式上,药品生产企业代表现场承诺,将严格按照规范生产,确保药品出厂质量。药品经营企业代表也现场表态发言,承诺严格按照规范经营,把好药品流通环节质量关。随后,药品监管人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安全用药承诺签名墙”上郑重签名承诺。

  在活动现场,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宣传了将从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药品管理法》和国家首部《疫苗管理法》及相关配套文件,普及了安全用药知识,以增强群众的安全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同时,结合2019年“全国安全用药月”的宣传主题“安全用药、良法善治”进行科普宣传。

  2019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书面检查工作,要求持证企业对人员在职在岗情况、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药品经营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进行全面的自查,进一步督促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有效强化了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并积极开展日常检查和GSP认证跟踪检查,全市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含零售连锁总部)75家、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2230家、医疗机构920家,GSP认证跟踪检查药品批发(含零售连锁总部)8家、药品流通秩序整体情况良好;同时,做好强化药品GMP跟踪检查工作,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在不提前通知企业的情况下,组织飞行检查人员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前往被检查的企业,确保检查的突然性和有效性,今年已飞行检查药品生产企业21家次。(湛江市市场监管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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