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编制背景
林木种苗是现代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在林业高质量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保障。2013年1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说:“一粒种子可以改变一个世界,一项技术能够创造一个奇迹。2021年7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时强调,必须把民族种业搞上去,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集中力量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控风险,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好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新时代林业现代化建设,为推动全省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品质优良、品种多样、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林木种苗,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省林业局林场种苗处牵头组织编制《广东省林木种苗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 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过程中,遵循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结合国家林草局相关工作部署,严格按照规划规定流程开展编制工作,主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一)启动规划编制
2020年2月11日,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印发《<广东省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林办函〔2020〕13号),2020年11月,省局通过《关于编制<广东省林木种苗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请示》,标志着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二)政策解读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重点对《种子法》《广东省种子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5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9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推进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林场发〔2019〕82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行深入研读,结合全省林木种苗发展的现状,明确规划的总体思路和发展重点。
(三)深入开展调研
2020年12月,省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林木种苗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调研工作的通知》,按照“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要求,规划编制组先后前往韶关市、梅州市、惠州市、湛江市等地对地方林业种苗“十四五”发展思路和发展需求开展专项调研。
(四)起草规划
由局林场种苗处牵头,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成立编制组负责具体编写。全局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工,大力支持,总结“十三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谋划业务发展重点,认真研究“十四五”规划指标值。
(五)广泛征求意见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强调的把加强顶层设计和坚持问计于民统一起来的要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及时就关键内容咨询相关专家意见。2021年8月,省局办公室发文,广泛征求21个地级以上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相关单位的意见。
(六)专家评审和风险评估
9月13日,林场种苗处在广州组织主持召开专家评审和风险评估会,由华南农业大学黄永芳教授担任组长,张殿湘、曾炳山、潘文、张谦组成专家组。专家组认真审阅了《规划》文本,听取了编制单位汇报,经质询和讨论,认为《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种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符合《广东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展要求,规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任务突出、保障措施到位,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是广东林木种苗“十四五”发展的导向和指引,对推动我省林木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林木种苗发展是公益性生态建设事业,社会风险低,风险可控。
三、 《规划》主要内容
(一)框架结构
规划共六章二十二节,其中,第一章是“十三五”主要成就和经验,总结“十三五”发展成绩;第二章是“十四五”发展机遇与短板,分析了 “十四五”发展形势;第三章是总体思路,提出了规划发展思路,即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依据、发展布局、发展目标;第四章提出“十四五”林木种苗发展六大任务,即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推进良种选育、规范品种审定、加大示范推广,推动林木种业创新发展,完善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强化林木种苗市场监管,健全林木种苗市场服务体系;第五章提出重点工程,即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工程、林木种苗生产基地建设工程、林木种苗监管与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第六章是保障措施,确保规划落地见效。
(二)发展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省林业全面实施“绿美广东”大行动,推动广东林业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发展目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种苗使用优质化、种子生产基地化、苗木供应市场化、种苗管理法治化,夯实林业发展基础为总目标,突出抓好强基础、搭平台、重服务、严监管工作,全面推进种苗生产适应林业发展要求,努力开创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实施大规模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提高生态修复水平、促进国土绿化提质增效,推动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效的保障。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用材林、经济林良种使用率大幅提高,生态建设优先使用乡土树种;完成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编制全省林木种质资源目录;建立健全林木种子应急储备制度;扶持、建设、确定一批种质资源保存库、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加大种苗培育力度,为重点工程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数量充足、质量优良、品种对路、结构合理的种苗,保障造林任务顺利完成,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农收入。
建立和完善林木种质资源保存体系,种子生产供应体系进一步健全,苗木线上线下交易体系进一步完善,种苗市场监管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种苗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基本形成,制约林木种苗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林木种苗事业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规划主要指标:具体指标包括10项,均为预期性指标。
表1 广东省林木种苗发展“十四五”规划指标表
(四)发展任务
一是加强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开展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力争基本摸清全省林木种质资源家底。公布全省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目录,切实加强天然种质资源保护。逐步建立起国家、省两级林木种质资源库为骨干和原地库、异地库、设施库3种方式的种质资源保存体系。健全林木种质资源鉴定与评价体系。二是推进良种选育、规范品种审定、加大示范推广。加快培育一批高产、优质、高抗的品种。鼓励规模企业向育繁推一体化方向发展。完善品种审定制度和标准,参与建立国家良种审定信息化平台,提升品种管理信息化水平。建立良种推广使用制度,加大珍贵树种,以及油茶等特色经济树种的良种审定和推广,加大林木良种宣传力度,营造良种示范林。三是推动林木种业创新发展。推动建立林业种业公共研发平台,提升种业发展科技实力。加快种业科技创新联合攻关,稳步推进林木良种科研攻关,突破新品种选育、高效繁育等关键环节的核心技术,选育、审定一批高产优质高抗的新品种和良种。四是完善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体系。提升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强化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加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考核和动态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林木种子储备制度。健全保障性苗圃制度,完善保障性苗圃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林木种子储备制度。五是强化林木种苗市场监管。推进《种子法》配套规章制度修订和实施《广东省种子条例》。完善种苗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林木种苗质量监管,加强市场监管和能力提升。六是健全林木种苗市场服务体系。加强宏观引导,建立苗木供需预测预报制度,及时发布市场供需信息,引导生产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着力打造各级各类、线上线下种苗交易平台,为种苗现货交易和新品种展示提供场所。优化营商环境,精简种苗行政许可事项和条件,优化审批程序,提高种苗行政审批效率。
(五)重点工程
包括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工程、林木种苗生产基地建设工程、林木种苗监管与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共四项重点工程。
四、 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规划》指标体系
《规划》指标体系包括10项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指标选取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参照全国《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的指标体系设置;二是参照《全国林木种苗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指标体系设置;三是参照《广东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的主要目标。
关于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目标值,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都是由国家林草局组织申报确认的,主动权不在我省,要按照国家林草局的部署和通知执行。我省有3处列入第三批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已经公示完成,待国家林草局局务会议审议后才能公告。因此,这两个指标值能预期完成。
关于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目标值。我省于2011年确定了一批省级基地,但是由于政策扶持、机构改革、自身发展等原因影响,部分基地已经不符合条件。林场种苗处正在开展省级基地的申报确定工作,通过重新申报确定,优化布局“十四五”期间的省级基地,也为申报国家基地做准备。此目标值也是按照《广东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设定目标值设置,能预期完成。
关于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目标值。我省还没有开展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的确定工作。建立确定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种子“卡脖子”问题的具体措施,也是落实国家林草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种质资源保护的重要工作。通过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将重要的林木种质资源纳入省林业局管理,能够进一步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林场种苗处正在开展省级种质资源库的申报确定工作。此目标值也是按照《广东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设定目标值设置,能预期完成。
关于其它林木良种基地目标值。目前全省没有定级的良种基地5个,通过开展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确定工作,将部分基地确定为省级基地,再加上“十四五”期间建设和发展的良种基地,保持5个基地的目标值,能预期完成。
关于采种基地目标值。目前全省采种基地5个,按照国家林草局林场种苗司的要求,各省可以按照工作需要开展采种基地确定工作。我省将根据全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情况,开展主要造林树种采种基地确定工作,进一步整合优化采种基地布局和树种结构,提升生产能力和质量。到“十四五”期末12个采种基地能预期完成。
关于省级保障性苗圃目标值。“十三五”期间,我省通过保障性育苗项目,扶持建设了一批保障性苗圃,较大规模的约有60个,基础较好的现有30个。国家林草局要求各省要合理确定一批保障性苗圃,加大政策支持和投资扶持力度,兑现按约定生产的苗木的良种补助资金,支持保障性苗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指导和监督,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保障性苗圃制度运行规范有效。林场种苗处正在积极组织各地开展省级保障性苗圃的申报确定工作,通过专家评审确定一批省级保障性苗圃,并实行动态管理,规范进出机制,确保示范带动作用。此目标值能预期完成。
关于林木良种使用率目标值。《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推进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国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75%。我省“十三五”期间林木良种使用率平均为61%。“十四五”期间,通过加快良种选育工作进度,规范林木品种审定制度,审定一批用材林、经济林和生态林良种,提高良种苗木生产供应能力,推动造林使用良种苗木落到实处,逐年提高良种使用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此目标值能预期完成。
关于造林种苗质量合格率目标值。《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推进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造林种草作业设计要明确良种使用和种苗质量要求,并将其作为检查验收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近年,我省造林种苗质量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通过推动修订《广东省造林管理办法》有关种苗质量验收要求,加大造林种苗质量抽检力度,从苗木出圃、造林地炼苗到上山种植全过程都要严格把关种苗质量,保证合格苗木造林,种苗质量合格率能达到95%。此目标值能预期完成。
关于主要林木种子储备能力目标值。《广东省种子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省人民政府建立种子储备制度,重点储备水稻、玉米等农作物种子和主要林木良种,用于发生灾害时的生产需要及余缺调剂,保障农业和林业生产用种安全。种子储备可以采取政府购买种子、政府补贴种子企业储存种子等方式实施。储备的种子应当定期检验和更新。省森林资源保育中心具备承担林木种子储备的条件,能储备林木种子1万公斤以上,并于2021年实施林木种子储备项目,计划储备林木良种种子约1000公斤,提升种子储备能力5000公斤,“十四五”期间将根据实际需要和资金安排情况陆续开展林木种子储备工作。此目标值能预期完成。
(二)关于《规划》重点工程
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天然林保护修复、红树林保护修复等重大国家战略。立足全面推进种苗生产适应林业发展要求,努力开创种苗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推动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效的保障。筛选出“十四五”时期与林木种苗发展直接相关的项目,形成《规划》重点工程。
(三)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编制全过程注重对《森林法》等林草相关政策与法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和省文件精神解读;加强与国家、省“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十四五”林草保护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衔接。
(四)关于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7月29日,广东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征求<广东省林木种苗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向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直属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据统计,截至2021年8月23日,共收到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反馈意见总计17条,其中:采纳16条,占比94.12%;合理采纳1条,占比5.88%。共收到局机关各处室、直属相关单位反馈意见总计21条,其中:采纳19条,占比90.48%;不采纳2条,占比9.52%。
附件: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林木种苗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一图读懂《广东林木种苗发展“十四五”规划》 |
《广东省林木种苗发展“十四五”规划》正式发布 |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林木种苗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