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精神,推进实施《广东省林业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根据《广东省林业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林业科技其他资金类(非财政资金)创新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研究方向
(一)林草种质资源创制与种苗繁育技术研发。开展重要树种、花卉、草等种质资源收集保护与开发利用,开展新品种选育,攻克扩繁关键技术。
(二)林草特色资源培育与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开展林下间套种与生态养殖、特色经济林绿色栽培、森林食品开发与质量安全等技术研发;开展重要树种功能成分提取与高值化利用研究;开展美丽乡村景观营建、森林康养、森林旅游等特色生态产业关键技术研究。
(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关键技术研究。开展林分优化与林相改善、国家储备林营建、大径材培育、森林持续经营等关键技术研究。
(四)生态修复保护关键技术研究。开展天然林生态功能恢复、湿地保护修复、野生动植物人工繁育、生物多样性系统性保护、重要林业有害生物绿色防控、森林防火等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攻关。
(五)林草智能装备与木竹材精深加工技术研究。开展造林备耕、抚育、树体管理、采收与防灾减灾等小型装备研制;开展木竹复合材、绿色结构材、家具制造等木竹精深加工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能确保研发经费投入,有健全的科研与财务管理制度。项目应用主体应在广东省内。
2.项目的需求应围绕重点研究方向提出,鼓励对接省内有较强研发实力的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攻关。项目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由合作各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3.根据项目资金额度,林业科技其他资金类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等三个类别。重大项目预算资金不低于300万元,项目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预算资金不低于150万元,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面上项目预算资金不低于50万元,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项目申报截止前,项目申请人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以内,两院院士年龄可放宽到75周岁以内。
4.每个申报单位每年限报5项,项目申请人每年限报1项。
5.资助项目的所有资金为出资单位筹集的非财政资金,公益一类事业编制的出资单位需出具所申报项目资金为非财政资金的相关说明。
(二)项目管理
1.项目业务归口广东省林业局科技与交流合作处管理。
2.申报项目需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请人应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规性负责。
(三)申报材料提交
项目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本单位申报项目,认真填写《广东省林业局林业科技项目(其他资金类)申报书》(附件1,一式5份)《广东省林业局林业科技项目(其他资金类)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以及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3,一式5份)。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11月30日前函报我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科技与交流合作处),电子版(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gdf_xsd@gd.gov.cn)。
附件:1.广东省林业局林业科技项目(其他资金类)申报书(2025).doc
2.广东省林业局林业科技项目(其他资金类)申报汇总表.xls
广东省林业局
2024年9月30日
(联系人:谢书丹;联系电话:020-8170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