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信宜市检察院助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近年来,茂名市信宜市借“创森”契机,大力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对古树名木开展普查,采用树龄鉴定、现场健康监测、病危古树修复等方式,健全古树名木系统档案,使信宜市古树名木资源得到较好的保存,进一步丰富森林城市的硬件组成和历史文化内涵。目前信宜市建档古树名木有386株,一级古树(≥500年)7株,二级古树(300-499年)25株,三级古树(100-299年)354株,其中古树群4个。

  为了保护古树名木资源,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信宜市检察院积极助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2019年,信宜市检察院在办理李某某失火破坏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公益诉讼案中,发现信宜市白石镇丽垌村委会辖区内具有百年树龄的马尾松从十多年前的200多株减至目前20-30株,敏锐发现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线索,制定《信宜市检察院古树名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预案》。在茂名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开始部署对古树名木专项保护工作。历时一年多,茂名市、信宜市两级检察院多次派出检察干警到信宜市镇隆镇、水口镇、白石镇、大成镇、思贺镇等地调研古树名木的生长现状,调查取证中发现信宜市大部分古树名木保护情况较好,部分古树存在未悬挂保护标识,寄生植物缠绕、枯枝断枝、根系裸露、树干有洞甚至少数古树已死亡或濒临死亡的情况。

  针对前期调查发现的部分古树名木保护措施较差的情况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信宜市检察院依法向相关的行政单位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定期组织普查,动态管理,建立古树名木图文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为古树名木设置保护牌,确定古树名木养护人、管理责任单位,签订养护协议等。古树名木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坚持专业养护和属地保护原则。为使监督有成效,信宜市检察院也向古树相对集中的属地镇政府发出协助该市林业局做好古树名木的属地管理工作的检察建议。

  相关行政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加强了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目前已在镇隆千年高山古榕、镇隆鉴江红糯古荔枝林、镇隆中学古榕等古树或古树群落设置保护牌,并借助媒体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古树名木保护知识,使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大大提高。镇隆鉴江红糯古荔枝林是信宜市古树名木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示范林,在检察机关介入前,此古树群权属不清、责任不明、群众保护意识不强。自从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行政单位明确了管护单位为镇隆北畔村委会,监督管理单位是镇隆镇人民政府,周边群众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信宜市古树名木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示范林建设工作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下一步,信宜市检察院将继续用 " 检察蓝 " 守护 " 生态绿 ",把古树名木保护和创建森林城市、古驿道文化、建设最美乡村深度融合,走出信宜市特色的检察公益诉讼之路,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国家森林城市”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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