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10日起,肇庆市林业取消了造林保证金、木材经营利润、乡镇及村委管理费这三项经营性收费。这是该市进一步规范木材生产经营收费,切实减轻木材生产经营者和林农负担的又一举措。
肇庆市林业、财政、物价、监察等部门和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联合发出的《关于清理规范全市涉及木材生产经营收费项目工作的通知》规定,乡镇及村委会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木材生产经营和管理中收取管理费、教育附加费、赞助费等费用;不得变相恢复征收,或者将已公布取消的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禁止乡镇、村委会在个人和村小组的林木采伐申请书上盖章收费。今后林木采伐申请只需由林木所有者持林权证直接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而无需乡镇和村委会加具意见。(肇庆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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