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广东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近日正式引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说明。记者从会上获悉,广东将力争年底全面建立区域与自然生态系统相结合的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体系,到2025年全面建成运行机制顺畅的五级林长制组织体系。
据了解,广东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实施意见》提出的广东率先在全国首推设立“双总林长”引发关注。据介绍,“双总林长”即由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第一总林长、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林长。在华南农业大学教授陈世清看来,“双总林长”等制度的落实,就是要通过压实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责任,实现林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林草工作上升为党政一把手来管理,实行一把手责任制,这是前所未有的。”广东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广东省林业局局长陈俊光说。
梅州作为全省率先“吃螃蟹”的地区之一,此前的试点工作已取得积极成效。梅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曾永祥介绍,该市在林长制顶层设计、机制构建、科技赋能等方面重点突破,在市、县、镇、村四级8639名林长的共同努力下,已落实责任面积1784.15万亩(1亩≈666.67平方米,下同),实现100%全覆盖;完成高质量水源林27.7万亩,大径材培育示范基地建设4.42万亩。“今年还将完成7.6万亩油茶低产林改造,促进林业经济长足发展。”曾永祥说。
梅州等地试点的经验也被《实施意见》吸收,多处体现鲜明的广东特色。比如,《实施意见》在全省区划了鼎湖山、南岭、阴那山、罗浮山、莲花山、云开山6个具有代表性的生态区域,作为省级林长的责任区域。据陈俊光介绍,6个区域紧密联系西江、北江、韩江、东江、榕江、鉴江6个流域范围,构建了以主要山脉+流域建设为主体的空间治理格局,体现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区施策、综合治理原则。
广东省林业局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二级巡视员林俊钦透露,广东已有13个地级市印发了实施(工作)方案,设立各级林长31451名,聘用护林员31972名,落实各级监管员14038名。为推动各级林长既“有名”又“有实”,广东省在全面构建五级林长体系的同时,谋划部署了重要生态区域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碳中和林业、高品质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森林城市群品质提升、林业助力乡村振兴等六项行动计划,并与《广东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相衔接。“这是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拓展提升,更是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实践探索。”陈俊光说。
“今年底,省将按照要求对各地2021年的林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并从2022年开始将按年度和任期实行量化考核。”林俊钦透露,接下来将抓紧出台7项配套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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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到2025年,运行机制顺畅的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成,高质量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体系、现代林业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建立,每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8.9%、森林蓄积量达6.2亿立方米。
到2035年,全面推行林长制成效更加显著,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充分落实,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系统碳汇增量逐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持续增进,山青林茂景美、生态功能完善、全民护绿享绿的美丽广东基本建成。
七大任务
严格实施森林草原资源监管。建立林长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处置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问题。今后广东将有数万名各级林长为林业保驾护航。
高质量开展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修复。全面实施绿美广东大行动,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五级森林城市建设体系,打造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发展绿核、沿海国家森林城市防护带和北部森林城市屏障区,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强化红树林等湿地保护修复。
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快南岭国家公园建设,整合优化、科学规划各类自然保护地、促进区域联动发展。
严格实施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灾害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以及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开展松材线虫病、薇甘菊防控5年攻坚计划。
创新推进林长制信息化建设。构建集资源管护、科学决策、责任考核于一体的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络。
全面深化林业改革。推进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制度,推动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林业行动,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加快构建新时代森林草原行政执法体系。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推行护林员网格化管理,改善基层管护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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