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在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林业局局长陈俊光表示,广东全面推行林长制,有针对性地解决该省林草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统筹协调问题,打造高质量南粤秀美山川。
广东是“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林业大省,森林覆盖率达58.66%,林业产业总产值连续12年位居全国第一。但同时,广东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发展不平衡,个别地方还面临着森林资源质量不高、管护机构不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活、生态服务功能欠缺等难题。
近日,广东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印发。该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广东省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该意见提出,广东省设立总林长,由省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第一总林长、省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林长;设立副总林长,由省级负责人担任,同时作为省级林长负责组织协调解决南岭、鼎湖山、阴那山、罗浮山、云开山、莲花山等6个重点生态区域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问题。
同时,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设立第一林长、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担任。各村(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有关委员担任,构建以村级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森林草原资源源头管护机制。
“林长制实行后,林草工作不仅仅是简单地造林、育林、护林,而是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大范畴来抓,将林草纳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来抓,站位角度和高度是史无前例的。”陈俊光指出,林长制既界定了各级党政领导的工作职责,也科学划定相关部门(协作单位)的责任,建立联动有效的工作机制,责任更加明确,突破了林草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限。今后,广东省将有数万名各级林长为林业保驾护航。同时,广东省还计划在全省逐步建设100个林长惠民绿园。
据悉,广东力争今年年底全面建立区域与自然生态系统相结合的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体系,特别是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有效保障基层管护人员合理待遇,做到“事有人做,林有人护,责有人担”。截至目前,广东已有13个地级市和46个县(市、区)印发相关实施(工作)方案,落实各级财政资金1.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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