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于近日正式印发。12月15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 《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专家指出,林长制的实质就是责任制,全面推行林长制就是要通过压实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责任,实现林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7年以来,安徽、江西在全国率先探索林长制改革。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提出确保到2022年6月全面建立林长制。
新修订实施的《森林法》提出,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需要,建立林长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行林长制”。
广东作为“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林业大省,早在2019年8月,就开始在广州增城、韶关翁源、梅州平远和茂名化州4个县(市、区)尝试开展林长制试点,探索建立县镇村三级林长体系。其中,梅州市更是率先完成全市市县镇村四级林长体系建立,走在全省前列。
“林长制作为我省继河长制之后的又一项重大制度改革,对推动广东林草事业高质量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广东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林业局局长陈俊光在发布会上表示,全面推行林长制,将严格实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落实生态空间管控边界,明确生态保护修复的区域空间、主体责任和目标任务,着力解决本区域和跨区域的生态保护修复问题。
华南农业大学教授陈世清指出,林长制的实质就是责任制,全面推行林长制就是要通过压实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责任,实现林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通俗地讲,‘林’是治理对象,是主题,解决治理什么;‘长’是治理主体,是关键,解决谁是治理责任主体;‘制’是治理方式,是保障,解决如何保障治理责任主体履行主体责任。”
省林业局二级巡视员林俊钦表示,林业部门将努力为社会公众参与森林草原保护提供一个开放性、交流性的渠道。包括在各级林长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主动向社会公示林长名单、责任区域、林长职责和监督电话等内容。同时,还考虑在“粤省事”平台上部署“公众林长”小程序,建立林长制信息分享与发布通道。
广东林长制知多D 工作目标: 到2025年,运行机制顺畅的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成,高质量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体系、现代林业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建立,每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8.9%、森林蓄积量达6.2亿立方米; 到2035年,全面推行林长制成效更加显著,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充分落实,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系统碳汇增量逐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持续增进,山青林茂景美、生态功能完善、全民护绿享绿的美丽广东基本建成。 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体系: 省设立总林长,由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第一总林长、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林长;设立副总林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同时作为省级林长负责组织协调解决南岭、鼎湖山、阴那山、罗浮山、云开山、莲花山等6个重点生态区域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问题。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设立第一林长、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各村(社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有关委员担任,构建以村级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森林草原资源源头管护机制。 七大任务: 一、严格实施森林草原资源监管。建立林长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处置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问题。今后我省将有数万名各级林长为林业保驾护航。 二、高质量开展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修复。全面实施绿美广东大行动,构建具有广东特色的五级森林城市建设体系,打造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发展绿核、沿海国家森林城市防护带和北部森林城市屏障区,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强化红树林等湿地保护修复。 三、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快南岭国家公园建设,整合优化、科学规划各类自然保护地、促进区域联动发展。 四、严格实施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健全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灾害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以及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开展松材线虫病、薇甘菊防控5年攻坚计划。 五、创新推进林长制信息化建设。构建集资源管护、科学决策、责任考核于一体的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络。 六、全面深化林业改革。推进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制度,推动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林业行动,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加快构建新时代森林草原行政执法体系。 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推行护林员网格化管理,改善基层管护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