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昨日經廣東省政府網站正式公佈,《意見》提出,到2025年,廣東全省森林蓄積量達到6.2億立方米,森林覆蓋率達到58.9%,新增森林質量精準提升面積1,180萬畝,營造、修復紅樹林12萬畝。
《意見》主要有總體要求、主要措施和保障措施等內容,明確了廣東科學綠化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構建了森林生態系統、城鄉綠化、綠色富民3個目標,提出到2025年,地級以上市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40%以上,城區鄉土樹種使用率達80%以上;培育輻射帶動能力強的省級特色經濟林和林下經濟示範基地200個以上,廣東全省林業產業總產值達1萬億元。
該《意見》緊密結合廣東國土綠化開展實際和林業重點工作計劃,緊緊圍繞“在哪造”“誰來造”“造什麼”“怎麼造”“怎麼管”等關鍵問題,對科學推進廣東國土綠化進行明確要求。
《意見》明確廣東縣級以上政府要切實履行科學綠化主體責任,組織各行各業和城鄉居民造林綠化。要結合城市更新,通過拆違建綠、留白增綠、見縫插綠、立體植綠等方式增加城市綠地。鼓勵廣州、深圳市通過建設用地騰挪等方式加大留白增綠力度,留足綠化空間。各地應參照《廣東省主要鄉土樹種名錄》選擇造林綠化樹種,審慎使用外來樹種,提倡選用多樹種營造混交林。
城市和鄉村綠化要充分考慮居民休閒遊憩需求、群眾健康和景觀因素,配置適當的鄉土樹種、遮陰樹種。同時,切實加強古樹名木保護,落實最嚴格的古樹名木保護措施,在城鄉建設和城市更新中,最大限度避讓古樹名木、大樹,禁止大拆大建,積極採用有效管護措施,促進原有綠化樹種與城市基礎設施和諧共存。涉及樹木遷移、砍伐的情況,必須充分徵求專家、公眾的意見,要依法從嚴審批、從嚴監管,對未經審批的遷移、砍伐行為要從嚴處罰。
《意見》提出節儉務實推進國土綠化。遵循“宜林則林、宜草則草”原則,造封育結合推進國土綠化,不提倡大規模、高投入採用輔助工程措施創造條件造林綠化。統籌考慮綠化後期維護成本和長期效益,科學確定造林方式和模式,合理運用集水、節水造林種草技術。
城市綠化要選擇適度規格的苗木,堅決反對“天然大樹進城”“一夜成景”等急功近利行為,拒絕奇花異草,不能在短時間內大量更換原有綠化樹,特別是不能隨意更換展現本土風貌、保留歷史情懷的標誌性樹種,嚴禁鋪張浪費搞綠化工程。
綠化改造維護過程中,對於部分根系發達的樹種,要採取物理隔離措施減輕樹木根系對道路和地下管網的影響,不應簡單採取遷移、砍伐的措施;不得採用非通透性材料覆蓋樹木周圍地面,不得過度修剪以致出現“斷頭樹”。
鄉村綠化美化要充分利用其固有的自然本底,尊重當地風俗習慣,避免片面追求景觀化園林化。群眾普遍關心且政府主導的重大綠化項目,必須經過科學論證,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