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 广东力争年底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体系

  9月27日,广东省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据悉,广东将力争在今年底全面建立区域与自然生态系统相结合的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体系。到2025年,广东将全面建成运行机制顺畅的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基本建立高质量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体系、现代林业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每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8.9%、森林蓄积量达6.2亿立方米。

  据介绍,2019年以来,广东分别在增城区、翁源县、平远县和化州市等开展林长制试点,四个试点单位已全面完成了试点任务,探索积累了一批特色鲜明、切实可行的经验做法。

  目前,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整体进展顺利,各级林长体系正在抓紧建立,林长制配套制度逐步完善,林长制信息化、专家咨询、信息发布、林长公示牌等工作有序推进,广州、韶关、梅州、肇庆4市已经出台实施方案。据统计,全省各地已设立各级林长20717名,其中省级林长10名,市级林长69名;聘用护林员29873名,落实各级监管员8846名,落实林长责任区域5111万亩。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已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总体要求、组织体系、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标志着我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顶层设计正式确立。

  会议要求,各地要不折不扣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的主体责任,将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强化组织领导,构建林长体系,厘清林长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全省要重点抓好7项重点工作任务,包括严格实施森林草原资源监管,高质量开展森林草原资源生态修复,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严格实施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创新推进林长制信息化建设,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会议强调,林长制的核心就是责任制,各级林长组织领导责任区域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和保护发展,落实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等作为重要指标,因地制宜确定目标任务,推动生态保护修复。

  同时,各地要将全面推行林长制考核纳入当地考核事项,制定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因地制宜合理设置考评指标,每年对各级林长进行严格考核评价。广东将按照要求对各地2021年的林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评估,从2022年起,将按年度和任期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促使各级林长以问题为导向,更加精准地实施各项措施,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有针对性地解决森林草原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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