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发布2023年第3号林长令

  10月16日,阳江市委书记、市第一林长卢一先,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林长余金富共同签发阳江市2024年第3号林长令——《关于加快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令》,明确提出各地各部门要聚焦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切实保障林农权益,加快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地并取得新成效。

  林长令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理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治定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各级林长要亲自安排部署,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要研究制定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具体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落实单位(部门)责任,形成各级林长牵头抓总、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体制机制。到2025年,基本形成符合阳江市实际的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体系。

  林长令要求要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工作实际,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统筹保护与发展,增强生态保护和林业发展内生动力,充分发挥森林的水库、钱库、粮库、碳库“四库”功能,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努力实现绿美双赢。要制定合理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工作任务,切实协调解决好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以“小范围”“小切口”“小突破”的形式,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积极探索实践。

  林长令强调要加强考核激励,力促改革成效。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督查考核范围,巩固和拓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要注重打通产权制度、资源管理、经营模式、投入机制、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堵点卡点,持续跟踪问效,强化考核评价,多措并举深化集体林权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全力推动阳江市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

  林长令要求要强化宣传,营造林改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形成一批符合本地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改革举措,确保改革落地见效。要积极宣传改革典型案例,传播改革成效,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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