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茂名市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茂名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示范工作方案》编制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茂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长青主持召开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绿美茂名生态建设的内在要求。
会议强调,茂名市作为全省三个先行试点地级市之一,要积极探索创新,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要加快印发《茂名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示范工作方案》。要找准契合市、县、镇实际的特色改革方向,创新一批体制机制,努力形成具有茂名地方特色的林改经验。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制约林业高质量发展和集体林地经营管理的堵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效化”要求,制定切合实际、具有特色的推进方案,着力破解一批基层所需、群众所盼的问题。要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从基层探索着手,大胆突破,先行先试。各示范市、示范镇、试点林场要善于借鉴“他山之石”,互学互鉴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打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镇级特色、县级模式、市级经验,积极为改革找亮点、探路子、出经验。
会议要求,确保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要成立工作专班,落实精干力量专职统筹协调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统筹指导和协调调度,形成强大合力。二是要完善支持政策,要加强人员队伍、机构编制、资金经费、用地政策保障。要在建立完善林权流转、国有林场分配激励机制、金融支持等政策上精准发力,积极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三是严格督导考核,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和绿美茂名生态建设重点工作内容,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四是及时认真总结提炼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不断拓展改革的示范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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