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韶关市翁源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探索工作顺利开展,翁源县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办公室以维护稳定为核心,着力化解一批山林权属纠纷案件,为林权确权登记创造有利条件,努力探索和建立完善调处新机制,提升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能力,着力化解韶关市翁源县山林权属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平安林区。
积极探索山林调处工作化解机制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和案例分析培训,提升山林调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素养。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二是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在调解过程中,要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及时了解各方诉求和情况,确保信息对称和沟通畅通。同时,要积极寻求各方共识和支持,促进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考虑各方利益诉求,建立多元化的调解机制,包括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促进各方达成共识。
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山林矛盾纠纷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包案制度、调处办人员包案制度。实行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案件领导包案制,确保每件山林调处案件都有领导包案,实时跟进案件进度。同时,调处办工作人员也实行案件包干负责制,每一件山林纠纷案件都有专人跟踪、专人负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团结协作。
二是建立山林权属争议排查登记统计制度。对全县的山林权属纠纷,每季度进行排查登记统计一次,及时掌握情况,适时调整工作计划,对一些较重大、复杂的纠纷案件,提前集中力量进行调查处理。
三是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登记接待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登记,做好有关笔录,耐心做好接待和解释工作。对群体上访人员及时耐心地做好疏导工作。
四是做好受理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提高案件裁决的质量。对受理的争议案件,及时进行建档登记,按照先急后缓,依法、及时、公正地进行裁决处理。对行政复议和法院诉讼案件,认真做好证据的复核和法律的应用,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使用法律恰当。
探索林权流转规范化
林权流转和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是林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林业领域和谐稳定的发挥关键作用。翁源县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从2022年至今共成功调处了19宗山林纠纷案件,近三年翁源县完成林权类不动产权流转254宗,面积76851.76亩。有效地维护了林区稳定,促进了林区经济发展。调处工作中,积极鼓励纠纷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加强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加强信息沟通等多方面的工作,才能更好地解决山林纠纷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