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各级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为肇增添新绿

  今年2月以来,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大力传承弘扬“岳山造林”光荣传统,部署开展“绿美肇庆·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在市县镇打造出一批批“人大代表林”,为肇庆增添了一抹抹新绿,为绿美肇庆建设贡献了人大智慧和力量。

  积极部署,广泛参与建设“人大代表林”

  今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围绕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的工作方案》印发后,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并结合《绿美肇庆生态建设十大愿景》,部署开展“绿美肇庆·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向全市各级人大以及人大代表发出“我为家乡种棵树——人大代表在行动”倡议书,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主动投身绿美肇庆生态建设行动中来,争当生态文明的传播者、绿美肇庆的践行者、绿色产业的参与者,在市县镇建设一批“人大代表林”。

  2月2日,肇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以及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到端州区睦岗街道大龙社区开展植树活动,建设肇庆市首片“人大代表林”,吹响全市人大系统参与绿美肇庆生态建设的号角。3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联合四会市委、四会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广东省、肇庆市和四会市、镇人大代表在四会市举行“绿美广东 人大代表在行动”植树活动,齐心共建“人大代表林”。

  在肇庆市人大常委会的示范带动下,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镇(街道)人大(工委)认真谋划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落细。各级人大代表以及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积极响应号召,有钱出钱、有力出力,通过“认种、认养、认捐”等多种方式,广泛参与植树添绿活动,共同建设“人大代表林”。截至3月20日,肇庆市各级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参与行动的代表6000多人,捐款超过290万元,建设“人大代表林” 102个690多亩,累计种植凤凰木、铁冬青、小叶紫薇、油茶等各类树木49770棵。

  人大代表们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建设“人大代表林”为契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推进绿美生态建设中的示范带头和宣传引导作用,自觉当好绿美肇庆生态建设的践行者、宣传者和守护者,引领带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绿美肇庆建设中,营造全民爱绿、植绿、护绿的良好氛围。

  突出重点,科学谋划建设“人大代表林”

  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绿美肇庆生态建设与推进“百千万工程”、实施制造业当家战略、增进民生福祉等中心工作有机融合,结合县镇村的发展规划、历史沿革、文化风土人情,科学谋划建设“人大代表林”,助推城乡生态环境改善,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在区域布局上,结合厂区绿化、社区绿化、圩镇绿化、村庄绿化以及林分优化、林相改善等工作,突出在省市典型镇村、产业园区厂房、市民公园等区域建设“人大代表林”。如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在端州区双龙工业园周边建设“人大代表林”,绿化、美化园区;鼎湖区凤凰镇在平湖湿地公园建设“人大代表林”,提升镇区绿化品质。

  在树种选择上,在树种选择上,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结合。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优先选种适应性好的乡土阔叶树种,适当增加观花观叶观果景观树种,合理种植经济林果,着力提升乡村绿化美化质量。如高要区禄步、水南等多个乡镇结合当地南药种植传统,在山边水旁等地种植肉桂树近20亩2500多棵。

  同时,为进一步深化省际人大区域合作,封开县人大常委会与广西梧州市苍梧县人大常委会谋划在省际接壤区域共建“省际人大代表林”,助力粤桂两地生态建设。

  以林为媒,深化拓展人大职能作用

  肇庆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建设“人大代表林”,进一步调动各级人大以及人大代表参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积极性,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共建美好家园贡献人大力量。

  除了植树活动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围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肇庆实践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助力肇庆高质量发展。

  以立法为保障,将结合生态农业发展需求,开展《肇庆市农业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探索建立省际协同立法机制,与广西贺州市人大开展《贺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前期调研。

  以监督为抓手,将继续组织市县镇三级人大对污染河涌整治工作进行联动监督,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对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提升行动推进古树公园建设开展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同时,继续发挥人大代表的示范引领作用,扎实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切实把推动解决绿美肇庆生态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贯穿人大代表履职全过程,及时督办和跟踪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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