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粤机编办〔2010〕73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森林公安局(广东省公安厅
森林公安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省林业局:
《广东省森林公安局(广东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机构编制方案》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O年五月二十日
广东省森林公安局(广东省公安厅
森林公安局)机构编制方案
根据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9]82号),设立省森林公安局 (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正处级,为省林业局直属行政单位。省森林公安局(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行政上由省林业局领导,公安业务工作以省公安厅领导为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森林资源。
(二)指导、监督森林公安系统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负责查处由本局立案的各类案件。
(三)组织、指导森林公安系统开展的专项行动和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工作。
(四)依法管理森林公安系统的枪支、弹药、警用物资装备工作。
(五)指导森林公安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森林公安系统民警的警籍警衔管理。
(六)指导全省森林公安系统的法制工作。
(七)承办省林业局、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森林公安局设政治处(副处级)和5个科(室、队):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访、保密、宣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刑警支队。
组织全省开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指导、协调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负责侦查由本局立案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三)治安科。
监控全省林区治安状况,开展林区综合治理,指导全省森林公安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森林公安系统武器警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及派出所正规化建设等工作。
(四)法制科。
指导森林公安系统内部执法监督、法制建设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五)装备财务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年度经费预决算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森林公安系统警用装备物资的管理及项目投资等工作。
(六)政治处(督察队)。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资优抚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全省森林公安系统民警的警籍、警衔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民警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实施对森林公安系统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工作。
三、人员编制
省森林公安局(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36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2名;政治处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政治处副主任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后勤服务人员数6名。
四、直属行政单位
(一)省森林公安局雷州林区分局(湛江市公安局雷州林区分局),副处级。负责雷州林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及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案件。内设政秘科、办公室、治安科、法制科和刑警大队等5个副科级机构。核定雷州林区分局机关政法专项编制25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按1正1副配备。
分局下设纪家、遂溪、廉江、龙门、北坡、石岭6个派出所,副科级,共核定政法专项编制54名,其中:纪家派出所10名、遂溪派出所10名、廉江派出所10名、龙门派出所8名、北坡派出所8 名、石岭派出所8名,分别设所长1名、教导员1名、副所长1名。
(二)省森林公安局西江分局,副处级。负责省西江林业局下属林场和单位的森林资源保护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类案件。内设政秘科、法制科(治安科)、刑警大队等3个副科级机构。核定西江分局机关政法专项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按1正1副配备。
分局下设象牙山、西江、仙菊、高要4个派出所,副科级,共核定政法专项编制30名。其中:象牙山派出所8名、西江派出所 8名,分别配所长1名、教导员1名、副所长1名;仙菊派出所7名、高要派出所7名,分别配所长1名、教导员1名。
(三)省森林公安局乳阳分局,正科级。负责省乳阳林业局、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各类案件。内设政秘股、法制股(治安股)、刑警队等3个机构。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1名、副局长1名,内设机构负责人按1正1副配备。
(四)省森林公安局龙眼洞派出所,正科级。负责省龙眼洞林场的森林资源保护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各类案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4名,其中:所长1名、教导员1名、副所长2名。
(五)省森林公安局沙头角派出所,正科级。负责省沙头角林场的森林资源保护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各类案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6名,其中:所长1名、教导员1名。
(六)省森林公安局樟木头派出所,副科级。负责省樟木头林场的森林资源保护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各类案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名,其中:所长1名、教导员1名、副所长1名。
(七)省森林公安局天井山派出所,副科级。负责省天井山林场的森林资源保护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各类案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名,其中:所长1名、教导员1名、副所长1名。
(八)省森林公安局乐昌派出所,副科级。负责省乐昌林场的森林资源保护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各类案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6名,其中:所长1名、教导员1名。
(九)省森林公安局连山派出所,副科级。负责省连山林场的森林资源保护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各类案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8名,其中:所长1名、教导员1名、副所长1名。
(十)省森林公安局东江派出所,副科级。负责省东江林场的森林资源保护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各类案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6名,其中:所长1名、教导员1名。
(十一)省森林公安局九连山派出所,副科级。负责省九连山林场的森林资源保护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各类案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6名,其中:所长1名、教导员1名。
(十二)省森林公安局湛江红树林派出所,副科级。负责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各类案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6名,其中:所长1名、教导员1名。
(十三)省森林公安局车八岭派出所,副科级。负责广东车八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各类案件。核定政法专项编制6名,其中:所长1名、教导员1名。
主题词:机构 林业 公安 通知
抄送:省委组织部、政法委,省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 2010年5月25日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