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新回兰明霞洞县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的公示

  清新回兰明霞洞县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已经广东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在公示期内,可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联系方式:

  电话:020-81835115

  邮箱:gdf_bhd601@gd.gov.cn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

  (信封请注明自然保护区公示)

  邮编:510173

  附件:1.清新回兰明霞洞县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理由、方案

             2.清新回兰明霞洞县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示意图.jpg

 

广东省林业局 

2024年9月9日


附件1

清新回兰明霞洞县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理由、方案

  一、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理由

  清新回兰明霞洞县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于2000年经原清新县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清新府函〔2000〕22号),批复面积1766.00公顷。2022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出具同意调整复函(粤自然资函〔2022〕508号),调整后面积1561.42公顷。

  根据路径选址唯一性论证结果,清花高速配套工程110kV回平线#34-#38段迁改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将不可避免地涉及保护区的实验区。

  为更好地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强化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促进自然保护区管理与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发展,根据《广东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对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进行调整。

  二、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方案

  (一)范围调整

  1.调出保护区

  拟将省重点建设项目配套工程清花高速110kV回平线#34-#38段迁改工程永久占用区域调出保护区,面积0.09公顷,全部位于实验区。

  2.调入保护区

  拟将太和镇井塘村00400小班森林质量较好的部分区域调入保护区核心区,面积合计0.11公顷。

  (二)功能区调整

  1.核心区

  清花高速110kV回平线#34-#38段迁改工程不占用明霞洞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调入的太和镇井塘村林地与保护区核心区相连,资源条件与保护区核心区相近,因此将调入区划为核心区管理。调整后,核心区面积增加0.11公顷。

  2.缓冲区

  清花高速110kV回平线#34-#38段迁改工程不占用明霞洞保护区缓冲区,拟调入区也不涉及增加缓冲区范围,因此本次不对缓冲区进行调整。

  3.实验区

  将清花高速110kV回平线#34-#38段迁改工程需占用明霞洞保护区实验区,造成保护区少量实验区调出;拟调入区不涉及增加实验区范围。调整后,明霞洞保护区实验区面积减少0.09公顷。

  三、调整结果

  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后保护区总面积1561.44公顷。核心区面积585.17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37.47%;缓冲区面积476.33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0.51%;实验区面积499.94公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32.0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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