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专项资金省统筹经费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专项资金省统筹经费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18年6月12日至6月18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林业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林业厅联系人:莫剑辉,电话:020-81958840 


1.2018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专项资金省统筹经费安排表(省级单位)

2.2018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专项资金省统筹经费分配方案及任务清单(市县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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