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广东省林业龙头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林业龙头企业评选标准》(粤林函【2008】503号)规定和省林业龙头企业评选通知,2017年全省新申报企业42家,其中申报材料初审进入实地考评的企业32家,经实地考评合格企业29家。按评选标准规定,2014年认定期满三年应复核的省林业龙头企业62家(其中2008年认定的企业25家、2011年认定的企业15家、2014年认定的企业22家),主动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交复核材料的企业51家,因各种原因未提交复核材料的企业11家。经市、县林业部门考核和复核,省厅评审组审议并报请省林业厅批准,拟同意广州市绿化公司等29家考评合格的新申报企业认定为2017年广东省林业龙头企业,拟同意2014年认定经复核达标的广州市花木公司等51家企业保留广东省林业龙头企业资格,拟取消广东省林产工业公司等11家广东省林业龙头企业资格(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到 13日(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径向广东省林业厅实名提交有关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以便调查、核实、处理。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广东省林业厅产业处

联系电话:020-81700186(兼传真)

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

邮政编码:510173

广东省林业厅

2017年12月5日



附件:关于2017年广东省林业龙头企业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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