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厅2017年第1号公告

广 东 省 林 业 厅

公 告

2017年第1号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和《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关于检疫员资格条件的规定,经省林业厅组织的检疫员培训并考核合格,批准冯皓等97名同志为广东省林业植物检疫员(名单见附表),现予公布。

经批准的检疫员要认真学习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林业植物检疫人员检疫执法行为规范》(办造字﹝2005﹞59号)履行检疫员的职责和义务,尽职尽责做好林业植物检疫工作。

附件:广东省第十五批林业植物检疫员名单

广东省林业厅

2017年1月18日
广东省林业厅2017年第1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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