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绿化委员会关于转发全国绿化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绿化委员会,顺德区绿化委员会,省绿委成员单位:
现将《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意见》(全绿字[2016]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保护古树名木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各地、各级绿化委员会要以对自然生态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古树名木保护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全面保护、依法保护、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地保护、科学管护等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强化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指导。各地林业、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等部门要依照职责,建立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实现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治化,确保每一棵古树名木都能得到有效保护和管护,促进其健康生长。
二、组织开展新一轮普查和鉴定工作。今年上半年将由省绿委牵头,依照全国绿委《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试行)》和《古树名木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以全国绿委最新编制的《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以县(市、区)为基本普查鉴定单位,组织实施新一轮古树名木普查和鉴定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查清全省范围内古树名木资源的数量、种类、分布状况、健康状况、权属、责任单位、传说记载等情况及图像资料,建立全省统一的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古树名木动态化管理。具体普查方案另行通知。
三、探索完善公共财政扶持政策。古树名木保护是公益性事业。各地要将古树名木日常保护管理专项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积极探索建立非国有的古树名木保护补偿机制,对列入保护的古树名木管护责任人所失去的土(林)地利用收益及管护劳务付出给予适当补偿,提高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责任人的积极性,积极探索推进古树名木认养形式,有效拓展古树名木管护资金投入渠道。
四、开展古树名木养护技术的研究和推广。积极开展古树名木抗衰老、抗病虫害、复壮和树龄测定等技术研究,加大技术推广和使用,组织开展复壮技术培训,提高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科学化水平。
五、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和违法采挖移植大树违法行为。从重从快严厉打击非法采挖、移植大树古树和买卖古树名木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大树进城”歪风。对全省苗木基地(苗圃场)古树大树实行动态管理,要求经营者必须建立经营台帐,杜绝违规采挖古树大树进入苗圃场。
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保护古树名木意识。通过新闻媒体、摄影比赛、书籍画册、网络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展示古树名木的古朴风采、人文轶事、文化传说、优美景观和科学研究价值,既弘扬绿色生态文化,又增加全社会对重视和支持古树名木保护事业的认同感,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氛围。

附件: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意见(全绿字[2016]1号)



广东省绿化委员会
2016年2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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