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5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尹旭,电话:020-83170122

省林业厅联系人:马婧,电话:020-81953355

附件:2015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林业厅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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