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省级林业防灾减灾专项资金(森林防火部分)安排计划的公示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省级林业防灾减灾专项资金(森林防火部分)安排计划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4年11月20日至11月28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尹旭,电话:020-83170122

省林业厅联系人:曾庆峰,电话:020-81722422

附件:2014年省级林业防灾减灾专项资金(森林防火部分)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林业厅

2014年11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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