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印发2012年林业工作要点

 3月23日,省林业厅印发《广东省林业厅2012年工作要点》,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要点》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国家林业局的重点工作安排,提出2012年我省林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以加快建设现代林业强省为总目标,更加注重绿色增长,更加注重生态惠民,以科学发展“五个林业”为着力点,以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和森林进城围城工程为突破口,全面启动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努力建设全国一流、世界先进的现代大林业。

《要点》要求今年重点抓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林业生态建设

(一)强力推进生态景观林带工程建设。以绿化为重、美化辅之,生态为重、景观辅之,内容为重、形式辅之为原则,推动各地落实资金、解决用地,加快推进广深、广惠深汕、京珠、广湛、二广、广梧、广清、惠河梅汕、粤赣等9条高速公路、武广高铁以及沿海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年内各市完成100公里以上示范段建设任务,全省完成2200公里以上生态景观林带建设。

(二)全力推进森林碳汇工程建设。用4年时间,开展“一个消灭三个改造”,即在“十二五”期内消灭全省现有的500万亩宜林荒山,改造1000万亩疏残林、纯松林和布局不合理的速生林,加快生态修复,让广东每一片山林都成为以乡土阔叶树为主的混交林,构建生态屏障,增加森林碳汇,实现林业结构调整优化和森林生态功能的整体提升。今年,力争完成造林任务360万亩以上,宜林荒山面积在1万亩以下的19个县(市、区)要在年内完成灭荒任务。

(三)加快推进森林进城围城工程建设。立足于促进珠三角“四年大变化”,打造粤港澳优质生活圈,加快推进珠三角地区森林进城围城工程建设。以城市增绿、建设森林城市为抓手,扎实推进以森林公园、公共绿地和湿地为主要构成的珠三角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全面提升城市生态建设水平,有效增加环境容量。

(四)稳步推进森林生态一体化建设。全面完善以珠江水系、沿海重要绿化带和北部连绵山体为主要框架的区域生态安全体系,全面打造南粤绿色秀美山川。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实施林分改造、水源涵养林、沿海和沿江防护林及红树林、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森林公园等生态工程。开展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示范工作。加强林木种苗培育和管理,切实加强森林抚育经营。深入推进林业生态县创建和林业生态文明万村绿大行动,加强南岭生态区建设与保护。加快珠三角现代林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发动广大群众建设农村风水林,开展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以珠三角尤其是广佛地区为重点推进珠江水系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推动绿道网向东西北地区延伸,提升城乡绿化一体化水平。

二、深化林业改革创新

(五)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一消灭三改造”工作紧密结合,个别明晰产权发证尚未完成的地方,要抓紧全面完成,确保在消灭荒山过程中造林一片、确权一片、发证一片。尚未调处的山林纠纷,要尽快调处结案。健全林业产权登记、交易服务等机构,抓紧完善林权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林地林木产权登记管理、流转交易、资产评估、社会服务的现代林地林木产权管理体系。加快林权信息管理系统及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努力构建全省林权宗地信息“一张图”。积极引导培育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支持林业专业合作社承担林业和山区经济发展建设项目。

(六)稳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加快制定以建立公益型国有林场为主的总体改革方案,认真落实《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加快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步伐,有效推进省直国有林场重点项目建设。

(七)在重点领域创新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落实强林惠林富林的各项政策,加强面向农民的技术、市场、信息等服务。广泛采用立体灭火森林防火技术,提升应急快速处置能力。逐步推广木材运输流动巡查执法,有效切断木材非法运输通道。围绕创新林区社会管理模式,建立山林纠纷调处的有效协调和奖励机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建设和谐林区。

三、提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八)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监测。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开展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两项约束性指标考核评价工作。编制实施我省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强化林木采伐、征占用林地管理,将林地林木限额指标与平时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监管,确保森林“双增”目标的实现。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推进自然保护区示范省建设,落实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严格保护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区域,维护区域生态平衡。

(九)加强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制,强化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源头管理,大力推进航空护林与地面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森林消防队伍专业化和森林火灾预警远程视频监控体系建设,积极推广快速、安全、有效的灭火技术,显著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减少森林受害面积。注重科学扑火,有效避免重特大山火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十)加大林业执法力度。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乱征滥占等各种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提高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力。

四、加快林业产业转型升级

(十一)发挥资源优势,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全面壮大林业十大支柱产业,促进林业第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大力培育功能和效益多样的森林资源,扩大油茶种植面积,培育珍贵树木产业,提高林地产出率。努力提升木材加工业,做优木竹家具业,促进自主创新,增强其发展后劲和可持续能力。加快发展花卉苗木、生态旅游、生态文化等新兴林业产业,进一步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增强林业强农惠农富农能力。

(十二)深入推进分类经营,提高林业经济市场化程度。管好生态公益林,积极引导探索多种林下复合经营模式,大力开发禽畜养殖和发展林药、菌、果、蔬等林下经济,提升生态公益林经济效益;放活商品林,全面推动各地科学发展珍贵树种、油茶、苗木花卉、速生丰产林等长、中、短期商品林,切实落实商品林营造和砍伐自主权,不断激活社会投资。

(十三)落实扶持政策,发展壮大林业企业。建立完善涉林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扶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和产品竞争力,加速转型升级,培育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和有国际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加强林业产业的适度调控, 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标准,严防资源过度消耗。科学布局、稳步建设商品林基地,保障供应大量木材特别是大径级优质木材,满足林业产业发展的资源需求,保障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

五、推进生态文化建设

(十四)改善生态文化基础设施。选择生态教育内容丰富的森林公园等作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和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投入,广泛吸引社会投资,大力推进生态文化的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发展空间,提高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的影响力、渗透力。

(十五)大力发展森林生态文化。加强古树名木、珍稀濒危物种和森林文化遗产的保护,发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动植物标本馆的生态文化传播功能,鼓励生态文化创作,扶持花木园艺、木质雕刻、生态影视等生态文化产业,不断推进生态文化的发展繁荣。

(十六)深入宣传生态文明建设。以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森林生态旅游、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等为重点,结合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关注森林活动、野生动物宣传月、世界湿地日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大力弘扬具有岭南特色的生态文化,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六、大力夯实林业发展基础

(十七)坚持实施科技兴林战略。完善林业科研开发、试验示范、科技服务三大林业科技创新平台,提高林业建、管、护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继续推进林业科技创新专项的实施,在关系全省生态建设成效的关键生态技术、碳汇计量监测、生态功能评估等重点领域组织技术攻关,争取突破重大关键技术。加快良种培育与应用,推广林业实用技术成果,逐步提高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进步贡献率。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推进林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

(十八)加强林业法制建设。推进制定《广东省林权管理办法》和修订《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工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制订《广东省林业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全面规范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检查。

(十九)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竞争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研究制定《省林业厅直属国有林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管理暂行办法》,完成厅直属国有林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切实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办好《广东现代林业学堂》。组织实施厅所属事业单位和林业系统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分类改革。加快落实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筹建工作。全面完成扶贫开发“双到”工作任务。

(二十)强化涉林利益纠纷化解。重视信访维稳工作,畅通群众涉林利益诉求渠道。健全重大林权纠纷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强化跨市、跨县山林纠纷案件督办。加强林区治安维稳工作,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避免发生重大涉林群体性事件。

(二十一)统筹落实各项林业政策。积极落实森林抚育、林木良种和造林等财政补贴政策。完善生态公益林管理模式和机制,争取提高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努力扩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覆盖面。建立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全面推进林权抵押贷款。落实《广东省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

(二十二)逐步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国有林场、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等林业基层机构以及林区道路、林火观测点、生态观测点、木材流动巡查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基层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林区民生改善、和谐发展。

(二十三)切实加强党建和廉政建设。深化理论武装、创先争优等工作,扎实推进党建主题实践活动,建立三大重点生态工程挂点督导机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在各项重点工作上真正做到“到点到位”。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具有广东林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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